來源:家長幫論壇蘇州站 作者:章魚菌 2018-05-17 10:14:27
招生期間,教育局將組織相關科室對招生過程進行明察暗訪和隨機督查,對違規招生且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學校,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在全市教育系統中進行通報批評;二是實施“雙減”措施,即核減該園第二年15%的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三是延長調價收費周期;四是對幼兒園舉辦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建設。
3.集體戶口報名辦法
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本意見中合法固定住所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居住用房。商業、辦公、工業用房、車庫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的本市集體戶口人員子女入園報名,監護人一律于6月2日持集體戶口戶籍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勞動合同、嬰兒出生證和預防接種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學(昆山市南街108號)登記報名,由教育局根據工作單位和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
4.房屋被征收人報名辦法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園地點發生變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園,被征收人憑原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新安置房屋產權證書或商品房購銷合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及子女戶口簿、市政府征收辦開具的報名證明,于6月9日~10日到相關幼兒園進行現場材料審核認定;也可自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年內,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所屬服務區的幼兒園入園,被征收人憑原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被征收人及子女戶口簿、市政府征收辦開具的報名證明,于6月9日~10日到相應幼兒園進行現場材料審核認定。
5.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報名辦法
因各種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戶口本、房產證、嬰兒出生證和預防接種證等相關證明材料,于6月9日~10日到相應幼兒園進行現場報名和材料審核認定。
6.教職工子女報名辦法
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子女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幼兒園。區鎮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子女,經區鎮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幼兒園;直屬幼兒園教職工子女,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可就讀其父母所在幼兒園。公辦幼兒園教職工指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服務區認定細則
幼兒園服務區認定,原則上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具體細則如下:
1.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與他人(非夫妻關系)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能作為依據。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服務區的依據。
2.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為準。
4.本市戶籍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不與學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的,由教育局根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戶口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入園。
5.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園地點發生變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園;也可自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年內,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服務區入園。
六、招生要求
各幼兒園、學前兒童看護點要充分挖掘潛力,最大限度吸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園。
未經登記注冊的幼兒園,一律不得招生。
各幼兒園應將班額控制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從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出發,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和招生政策,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
2.優化服務措施,規范入園行為
各幼兒園要牢固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以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認真做好電話咨詢、服務區公示、來訪接待等服務工作。各幼兒園要嚴格遵守招生入園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切實規范入園行為。
3.加強行風建設,強化紀檢監督
切實加強招生過程中的監督與檢查工作。各幼兒園要認真執行招生規定,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對違規招生的幼兒園將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招生工作人員在招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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