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閔行區教育局 2018-03-01 18:26:01
二、關于公辦學校區域范圍內校際間統籌安排的工作辦法
由于個別地區適齡兒童、學生人數相對集中,轄區內報名人數遠超學校招生計劃數,為確保全體適齡兒童、學生入學和保持招生地段范圍的相對穩定,根據當年招生工作摸底情況,對公辦學校進行區域范圍內校際間統籌安排招生工作。方法如下:
1.對于閔行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學生,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2.具有本市戶籍,因“市政動遷”戶籍暫時沒有遷入閔行區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學生,憑動遷證明在安排完成第1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戶籍配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學生,可憑戶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關居住證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4.非閔行區戶籍但持閔行區房產證(產權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適齡兒童、學生(需要提供符合當年招生相關規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條規定情況入學后,參照上述操作。
說明:
(1)對于區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內已有適齡兒童入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閔行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回居
住地入學工作辦法就讀。
(3)如家長不選擇報名公辦小學,又未被民辦小學面談后錄取的,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戶籍人戶一致優先、同類排序靠后”(比如同屬人戶一致類,即排在此類靠后)為原則,按照當年度區、校招生政策和細則安排入學。
(4)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升入原學校就讀六年級(如是隨遷子女學生,需要提供符合當年招生相關規定的材料)。若要求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的學生,按報名系統要求選擇適當選項,如選擇在閔行區戶籍(居住)地就讀的,則按照本款相關內容執行。
2018年需統籌的若干區域分組情況:
(1)小學部分:
實驗小學(莘松校區)、實驗小學(春城校區)、實驗小學(景城校區)、實驗小學(畹町校區)為一組
明強小學(東校區)、明強小學(西校區)、明強二小、黎明小學、七寶實驗小學、航華二小為一組。
平南小學、平南小學(平吉校區)、日新學校、平陽小學、古美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田園外小(金都校區)、田園外小(銀都校區)、田園二外小、顓橋小學、君蓮學校(小學部)為一組
(2)初中部分:
莘光學校(初中部)、莘松中學(春申校區)、莘松中學(莘松校區)、基地附中、康城學校(初中部)為一組
明星學校(初中部)、龍茗中學為一組
七寶二中、七寶實中、航華中學、航華二中、七寶三中為一組
顓橋中學、君蓮學校(初中部)、北橋中學為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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